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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方机构参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检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审核与检查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5/7/10 15:28:34浏览:172次
招标编号:FJJF20250038
开标时间:2025/7/18 9:30:00
截止时间:2025/7/18 9:30:00

关于第三方机构参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检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审核与检查服务项目询价函公告

项目概况

关于第三方机构参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检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审核与检查服务项目应在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十五层东南面B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F20250038

项目名称:关于第三方机构参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检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审核与检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函

预算金额:包1:18万元(人民币)、包2:3.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包1:18万元(人民币)、包2:3.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名称第三方机构参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检查工作

2服务名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审核与检查服务项目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18个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检查(2022-2024年)等,具体内容见询价函文件。

2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检查等,具体内容见询价函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询价函承诺书:格式详见本询价函文件第五章。

②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③单位授权书,格式详见本询价函文件第五章。

④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⑤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详见本询价函文件第五章。

⑧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⑨信用记录查询结果: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当日。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函活动(询价函开始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⑪、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 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 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本项目询价函活动,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资格审核不合格。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有效的、完整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十五层东南面B区)

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自行前往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十五层东南面B区)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法律适用问题: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询价函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询价函文件有关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91-2820892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十五层东南面B区

邮编:350013

电话:0591-87580399

项目负责人:曾兰兰

电子邮箱:fjjf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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