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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重展览馆前期修缮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23/5/26 9:00:00浏览:57624次
招标编号:金丰榕招字[2023]002号
开标时间:2023/6/6 9:30:00
截止时间:2023/6/6 9:30:00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福建省汇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闽通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福建硕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福建聚久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福建省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举重展览馆前期修缮工程(施工)已由 /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其它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举重展览馆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预算价49.3286万元,K值取6%,本项目暂按发包价为46.3688万元,最终以审核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举重展览馆前期修缮工程(施工)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带上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0235  262023 5  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以现金形式购买),售后不退。

4.2. 若购买招标文件以转账形式,请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号:117090100100030790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备注:单位对单位转账的开具单位的发票,若个人对单位转账的只能开具个人的发票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 6    6  日上午9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本项目开标室)

注: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jfjt.com/)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登龙路66,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15605085088 

联系人:黄国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5930381,传真:  /  

联系人:郑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登龙路66

电话:0591-8802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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